新污染物危害大!各省份纷纷出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之后,各省份纷纷出炉地方性治理行动方案。
新污染物危害是全球环境问题之一。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国内,目前新污染物的治理均处于起步阶段。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总体来说,各个省份出台的《方案》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新污染物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环境风险可控。
《方案》从健全治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坚持源头严管、实施过程严控、推动末端治理等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并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基础治理能力全面加强。
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