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行动开启!多省明确“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发布,要求到202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等目标。
为贯彻落实《意见》的若干意见,推动各地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多省市印发相关文件,制定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河南:确定2022年和“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主要目标
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投资超5500亿,发力绿色低碳转型等六大任务,是全国首个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融合的省级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细颗粒物平均浓度42.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以上、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NOx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11.68万吨、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4.57万吨、大型国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力争削减5%。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年,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8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4.2%,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3.0%以下。
山东: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5%
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指出,将深化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将重污染天气控制在0.9%以内。同时,山东准备划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分区,建立臭氧源解析平台,在各设区市实施30个以上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使用替代试点项目。控制移动源污染方面,山东要求到2025年,基本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或更新升级。
江西: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控制在24.8微克/立方米以内,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2%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江西要求强化“四尘”(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工业堆场扬尘)、“三烟”(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硝烟、秸秆焚烧烟)、“三气”(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燃料锅炉废气)防治目标任务。与此同时,江西还将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深度治理,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河北:全省PM2.5平均浓度确保达到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75%
河北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任务,全省PM2.5平均浓度确保达到37微克/立方米,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75%,力争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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